浙江科技学院2009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简章
浙江科技学院是一所以文理科为基础,工科为主体,集工、理、文、经济、管理、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杭州西子湖畔,小和山麓,校园山环水抱,茂林修竹,风景优美,占地145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12500余人,成教学生近6000人。现有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设有40个本科专业。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培养具有国际化背景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是学校的办学特色。
一、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
选拔院校及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 业 |
计划
(人) |
基础课 |
综合课 |
收费标准
(元/年) |
浙江科技学院
(11057) |
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0 |
高等数学(一) |
综合化学 |
3960 |
02 |
制药工程 |
40 |
高等数学(一) |
综合化学 |
3960 |
03 |
车辆工程
面向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定向招20人 |
40 |
高等数学(一) |
机械设计基础 |
3960 |
04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面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定向招20人 |
40 |
高等数学(一) |
机械设计基础 |
3960 |
二、专业介绍
化学工程与工艺(工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化学工程与化学工艺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在化工、轻工、医药、环保等部门从事生产过程、工艺设计、新产品开发和研制以及生产技术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原理、化工热力学、化学反应工程、化工传递过程、化工工艺学、精细化工工艺学等。
就业去向:在化工、轻工、医药、环保及相关领域从事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管理等工作。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设计研究和分析监测部门从事技术开发、生产管理等工作,也可从事该专业的教学工作。
制药工程 (工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制药工程方面的科学原理、工艺技术过程和工程设计等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能在医药、农药、精细化工和生物化工等领域从事医药产品的设计、生产、管理和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的高级工程型技术人员。
主干课程: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化工原理、药物化学、药理学、制药工艺学、制药工程、微生物制药学、生化分离工程、药物合成反应、药物分析等。
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从事制药工程的管理、研究或教学工作;也可到企业从事制药工程领域的生产管理和新产品开发研究工作。
车辆工程(工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汽车及零部件设计、制造、营销及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汽车行业从事汽车及零部件设计制造、检测、营销及技术服务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造基础、电工电子技术、测试技术基础、汽车构造、汽车理论、汽车设计、汽车发动机原理与设计、底盘设计、汽车电子与控制、汽车试验技术等。
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科研部门、高校从事汽车及其零部件设计制造、检测、营销及技术服务及教学等方面的工作。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机械设计及制造、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从事机电产品设计制造、计算机和自动化技术应用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造基础、电工电子技术、测试技术基础、机电控制基础、数控技术、CAD/CAM基础、自动化制造系统等。
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科研部门、高校从事产品造型、设计、数控加工、计算机及自动化技术应用、研究开发、教学和管理等工作。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选拔对象为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专、高职,电大、成人高校普通班的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与选拔专业相同或相近;
3、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专科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无须通过CET-3级;
4、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在校期间曾受记过(含)以上处分者;
2、曾有过考试作弊记录者。
四、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学校招生办领取考生登记表,填妥后上交所在学校招生办。所在学校招生办负责考生资格初审,填妥《考生花名册》(格式见实施意见附件三)后,于3月27日送至浙江工业大学翔园宾馆(杭州市德胜路235号),分别办理集体报名手续(12个选拔院校均在翔园宾馆接受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报考材料如下:
(1)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4)考生花名册以及其excel文档;
(5)CET-3级考试证书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复印件;
(6)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毕业学校及考生姓名),一张贴在报考登记表上,一张用于准考证;
(7)报名费110元/人。
2、考生登记表、考生花名册不单独印制,请各考生所在学校用A4纸复印后发给考生使用,或者到教育厅门户网站或各选拔高校网站下载。
3、准考证编号办法。准考证号码由15位数字组成:录取年份后2位 + 入学方式代码2位(P1)+ 院校代码5位 + 流水号6位。
0 8 P 1 x x x x x xx x x x x
五、命题、考试、阅卷及加分原则
统一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其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与写作两门基础课实行高校联考,设计基础和综合化学由我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组织考试。定向招生考试科目同样为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单独组织考试。考试的时间安排与统考的安排一致。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09年4月12日,地点设在我校(留和路318号)。考生于2009年4月11日到我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
4月12日(星期日) |
上午(9:00—11:30) |
基础课(《大学语文与写作》、《高等数学(一)》 |
下午(14:00—16:30) |
综合课(《机械设计基础》、《综合化学》) |
注:其中定向招生的机械设计基础与车辆工程的两个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我校专门组织的实验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4月11日下午13:00—13:50,请报考考生4月11日上午必须领取准考证并熟悉实验技能考试考场。
六、优惠加分的条件和原则
考生通过CET-4级(或成绩在国家及格线以上)者加5分;凡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包括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程序设计、多媒体作品设计、机械设计、结构设计、财会信息化等)二、三等奖者加5分;获得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包括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程序设计、多媒体作品设计、机械设计、结构设计、财会信息化等)和艺术作品展示二等奖以上者或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和艺术作品展示一等奖者加10分,加分不累计,最高限加10分。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到我校招生网上下载加分确认表,填好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盖章确认后,于2009年4月11日上午9:00---15:00带上相关证书原件和加分确认表到领取准考证现场办理加分确认手续。所有加分考生的加分情况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向社会公布一周,确认无误后正式计入总分,统一参加录取。
七、公布成绩和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基础课和综合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额原则上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及省定分数线录取,若报考生源不足,将视情况对招生计划及专业进行调整。
我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基础课和综合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额原则上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只有报考相同专业的考生才能调剂,招生学校如需调剂的,需由教育厅统一调剂。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省招办备案。选拔工作于4月底结束。学校将在5月初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被选拔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录取通知书于5月寄出,由我校寄给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请考生及时与母校招生办联系。
八、学制、学费、文凭、户粮关系及就业
普通高校“专升本”班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普通公办生收取,其收费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执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毕业后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九、报到
1、经省教育厅审批录取的新生,一般在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我厅备案。
3、未事先请假而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318号 邮编:310023 E-mail: zsb@zust.edu.cn 咨询电话:(0571)85070165、85070164、85121710 学院招生网:
http://zsb.zust.edu.cn
《机械设计基础》考试大纲(统招用).doc
《综合化学》考试大纲(统招用).doc
《高等数学》考试大纲(定向考试用).doc
机械设计基础考试大纲-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用.doc
机械设计基础考试大纲-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用.doc
机械设计基础实验考试(定向考试用).doc
2009年浙江科技学院“专升本”考生加分确认表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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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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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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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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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过英语三级CET_4CET_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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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过CET_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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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过CET_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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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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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分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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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在学校审核意见 |
经审核,以上情况属实。
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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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招生办审核意见 |
盖 章
日期 年 月 日 |